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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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省分公司債權轉讓暨債務催收聯(lián)合公告
根據(jù)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簽訂的《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不良資產轉讓協(xié)議》,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將其對公告清單所列6戶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債協(xié)議、還款協(xié)議和其他相關協(xié)議項下的全部權利及實現(xiàn)和執(zhí)行資產包內各項資產相關的全部權利和法律救濟,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已經繳納的訴訟費、保全費,依法轉讓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擔保人以及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況的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xiàn)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擔保人及其清算業(yè)務人等其他相關當事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以及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對涉訴債權所主張的權利。
特此公告。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不良資產明細表 基準日:2024年8月22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 | 擔保人 | 抵(質)押物 |
1 | 揚州新舸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98,510,000.00 | 抵押人:揚州新舸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保證人:新力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 以項目建設用地(權證號:蘇(2020)揚州市不動產權第0099405號,使用權面積:32501平方米)抵押擔保 |
2 | 徐州市華程化工物資有限公司 | 71,200,000.00 | 抵押人:徐州市華杰置業(yè)有限公司 保證人:徐州市華杰置業(yè)有限公司、徐州市三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戚云、徐州市淮海大健康產業(yè)園管理有限公司 |
位于徐州市藍灣商務廣場(北區(qū))12-19號樓1-101房地產抵押,總建筑面積8480.21平方米。 |
3 | 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8,500,000.00 | 抵(質)押人:許旭東、江蘇仁欣環(huán)??萍加邢薰?保證人:亞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蘇仁欣環(huán)??萍加邢薰?、許小初、陶玉芳、蔡家勝、江琦 | 許旭東所持江蘇亞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300萬股股權質押擔保;江蘇仁欣環(huán)??萍加邢薰久挛挥谶B云港市灌南縣堆溝港鎮(zhèn)化工園區(qū)新港大道南側工業(yè)房地產(不動產權證號:蘇2018灌南縣不動產權第0013954號,房產面積12949.97平方米、土地面積38660平方米)抵押擔保 |
4 | 江蘇鴻遠家紡有限公司 | 7,790,000.00 | 抵押人:江蘇鴻天家用紡織制品有限公司 保證人:王太安、黃星娣 | 以江蘇鴻天家用紡織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茅街道238省道與三二公路交匯東南側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不動產權證號:蘇(2021)揚中市不動產權第0000824號,土地面積6402.74平方米) |
5 | 江蘇華展環(huán)境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 5,961,800.00 | 抵(質)押人:江蘇華展環(huán)境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丁小勇、陳梅 保證人:丁小勇、陳梅 | 1、丁小勇夫婦名下的位于宿豫區(qū)金外灘國際花園13-4-508的住宅房產抵押,房屋抵押面積129平方米,土地抵押面積93.83平方米(房產證號:蘇2018宿遷市不動產權第0046130號);2、《沭陽縣2022年度城區(qū)垃圾分類達標小區(qū)創(chuàng)建運營服務項目》合同項下3598.5萬元的應收賬款質押。 |
6 | 江蘇鑫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保證人:史科軍、戚麗娜 |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聯(lián)系人及電話:管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25-68777647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市中山東路303號浦發(fā)大廈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聯(lián)系人及電話:史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25-57710664、025-57710713、15366160718、15366160568、025-57710758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市北京東路42號
注:
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止2024年8月22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并已由貸款行墊付的應由借款人及擔保人負擔的訴訟費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金額為準。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或履行清算責任。若本清單中保證人名單出現(xiàn)遺漏筆誤的,并不意味著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對其保證責任的免除,保證人仍須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履行保證責任。
3.清單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擔保人的擔保范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合同編號、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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