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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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擁有的廣州百嘉信集團有限公司、廣州華駿實業(yè)有限公司的債權進行組包或單戶公開處置,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產情況
單位:萬元
序號 |
債務人名稱 | 本金 | 利息、違約金、費用等 | 擔保情況 |
1 | 廣州百嘉信集團有限公司 | 34,700 | 54,945.25 | (1)寶然實業(yè)、嘉灃物業(yè)、信鴻地產及信榮地產分別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2)寶然實業(yè)持有的商鋪及辦公樓、嘉灃物業(yè)持有的商鋪辦公樓及住宅、信鴻地產持有的商鋪及住宅及信榮地產持有的商鋪及辦公樓,合計44套資產提供抵押擔保; | ||||
(3)實際控制人梁勤及其配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 ||||
2 | 廣州華駿實業(yè)有限公司 | 16,243 | 19,739.08 | (1)建信行地產及信榮地產分別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2)信榮地產持有的商鋪及辦公樓、建信行地產持有的商鋪合計12套資產提供抵押擔保; | ||||
(3)實際控制人梁勤及其配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
注:
1. 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及利息等:廣州百嘉信集團有限公司為2024年8月31日 ;廣州華駿實業(yè)有限公司為2024年5月31日;廣州華駿實業(yè)有限公司因前期破產重整,前述日期為申報債權利息(含違約金等)計算截止日。
2.相關資產實際本金、利息金額、份額、違約金、相關費用、受償順序等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抵質押憑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計算出的具體金額或破產管理人確認的金額為準。實際債權、權益及從權利或其他權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對上述資產進行盡職調查并對情況和結果負責,以資產現(xiàn)狀及生效法律文書為準。
二、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交易對象要求
國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體均可參與,但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資產原債務人及關聯(lián)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
除前述條件外,本次債權轉讓受讓方應同時符合相關監(jiān)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五、聯(lián)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lián)系人: 潘先生010-83777283 薛女士 010-83777286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10-83777476
辦理有關業(yè)務請聯(lián)系我公司各營業(yè)網點,勿輕信詐騙電話與假冒網站